宅基地能否翻建、能否转卖、能否继承、征地怎么补,想知道的都在这
怎样确定“一户一宅”
对“一户”认定,原则是根据公安部门管理的户籍来认定。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是一户,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但具有以下情形的,可独立作为特殊村民“户”对待:
(1)已婚且已分家单独居住生活的;
(2)未婚但年龄已满二十周岁且已单独居住生活的;
(3)依法继承宅基地上房屋所有权的未成年人;
(4)通过司法仲裁依法取得的,可按照司法文件进行登记。
因婚嫁关系居住在外村,但户籍仍在本村的,夫妻双方只能选择在其中一方拥有宅基地,申请确权登记。
村民“一户多宅”又该怎样处理?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必须坚持“一户一宅”,除“一户一宅”外多占的宅基地不予确权登记。对多占的宅基地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谁?
《土地管理法》作为现行调整土地管理方面的专项法律,第八条确立了包括宅基地所有权在内的各种类型土地的所有权,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村民对于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农村宅基地是否能继承?
农村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使用权属于村内房屋所有权人,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
需特别指出的是,将来继承的房屋灭失后(村民一户一宅外),不能进行重建或者以其他方式继续使用这块宅基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法定程序收回其宅基地使用权另行安排。
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的效力
根据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主体的差异,可以将农村宅基地上房屋转让合同纠纷分为三类:
1. 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
2.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有效。
3.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转让合同应认定无效。
宅基地征收,如何补偿?
对于征收集体土地住宅房屋,其征收补偿方式,可分为三种方式,即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农民自建。
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农村的宅基地可以翻建吗
《土地管理法》中规定,每个农民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且宅基地的面积一定要在当地的规定标准范围内。此外,宅基地一定要经过审批才能合法建房,对于私自占用土地建房的,将会由土地主管部门进行清退,在规定的期限内将私自占用土地的房屋进行拆除。
《城乡规划法》中也规定,若在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一定要先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才能在规划区内动工。对宅基地的翻建,先要向镇政府进行合法申请,再由相关办事部门递交到当地县政府进行审核,在拿到可以建房的许可证后,才能翻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