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吐槽:拆迁安置分房男女区别对待?
近日,杭州萧山网友“liyijiayuan”:拆迁安置分房问题,男性与女性区别对待,歧视女性,两个男的分3个人房子,两个女的只能分2个人房子。
4月16日,区城乡一体办回复了!
首先感谢您对萧山拆迁安置工作的关心!根据萧政发〔2010〕114号文件精神,拆迁范围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拆迁户,有两个儿子,在安置期间均未婚,且不符合大龄未婚照顾安置的,可以成本价进行适当的照顾安置。
2017年7月13日,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安置意见》。
(一)安置标准
安置面积按符合农村建房条件和其他安置条件的人口计算,多层每人安置50平方米,高层每人安置60平方米。进入高层安置且能够按时签约并按时腾房的被补偿人,可按成本价每人增购10平方米。
(二)人口确定
按实施拆迁或申请购房时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在册人口计算,其中: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不再生育的,子女未婚且未满28周岁的可按两人计算。
2.夫妻双方均为初次生育,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家庭第一个子女,安置时按实际人口计算,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再生育一孩而尚未出生的,经农户申请,镇街审核同意,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
3.28周岁及以上大龄未婚青年按两人计算。
4.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的家庭增加一人计算。
5.实施多层、高层住宅建设期间(分房前),遇正常人口变动(出生、婚嫁等)增加的,可按规定计算人口。
6.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拆迁地内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另一方为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并且居住在村(社区)内又未享受过房改政策的,可按其家庭常住人口计算。
7.在杭州市区范围内无常住户口,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可计入安置人口:
(1)符合农村建房条件的被补偿人,结婚已三年以上的配偶(配偶方未独立审批建房、未享受过房改政策和拆迁安置政策);
(2)原户口在被补偿房屋内,现在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含未在外结婚定居的初级士官);
(3)原户口在被补偿房屋内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
(4)原户口在被补偿房屋内,现在监狱服刑人员;
(5)在户口所在地无人赡养,并在被补偿人房屋范围内实际居住二年以上的被补偿人双方父母(是指其户口在杭州市区范围内,被补偿人为其唯一子女),在户口所在地无住房或愿意拆除旧房,可增加一个安置人口,已享受过房改及拆迁安置等政策的不列入;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标签:   拆迁安置 征地拆迁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