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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补偿之间接补偿和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发布日期:2020-06-22 12:46 浏览量 : 46

    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时,除了平等原则,还有考虑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也就是说要考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本集体内的权利和其所尽的义务大小,尽量公平合理地进行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就征地拆迁来说的话,要考虑谁是被征地的成员,因他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因征收受到了损害,在分配征地补偿款时理应获得多一点。

    实践中,对集体土地征收的是人民政府,但是承包项目的一般都是开发商或房地产企业。理论上安置补偿费是由人民政府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即村委会或直接将费用交给农民,但实践中也存在很多由开发商直接将安置补偿款打给农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农民要分清楚真正有资格发放补助的是当地人们政府,开发商或房地产企业仅仅只是代办人。如果因为补助的发放出现纠纷的话,农民还是需要起诉当地的人民政府和开发商或房地产企业,才能更有利于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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